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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共青团蚌埠市委印发《关于表彰2013-2014年度全市“五四红旗团(工)委”、“五四红旗团(总)支部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员”、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的决定》(蚌青组〔2014〕14号)。公司团委被授予“五四红旗团委”荣誉称号,王桂生、王江两名员工分别被授予 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 和“优秀共青团员”荣誉称号。